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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記者 劉躍兵
  通訊員 王惠珍 劉劍波
  近日,新田縣金盆圩鄉新民村村民歐高伍,迫不及待地走進鄉信用社營業廳剛打開的大門,把1萬元現金小心翼翼放到櫃臺上,請工作人員清點。他是來為他人還貸的。
  事情得從2002年說起。當時為發展生產,金盆圩鄉李進村村民李鑄福在鄉信用社貸款5000元。2003年,李鑄福意外身亡,留下兩個孩子,一個10歲女兒、一個6歲兒子。後來,李鑄福的妻子單國金改嫁給歐高伍。
  去年底,歐高伍偶然得知妻子的前夫在鄉信用社還有一筆貸款沒還,本金加上利息,已有1萬元。作為與前夫的共同債務,單國金與其子女有償還義務。得知情況,歐高伍產生了替他們還清這筆貸款的想法。但親友一致反對:“兒子是別人的,錢也是別人欠的,關你什麼事?”可歐高伍不這樣認為,他說:“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,哪能不講誠信呢?現在我與單國金是兩口子了,我要把這筆錢還了,不能再拖了。”
  歐高伍並不富裕,平時種幾畝水田、打點小工維持一家人生計,1萬元對他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。他把家裡的錢、能收到的工錢湊起來,只有5000元,於是向親友借。親友得知他是給妻子的前夫還貸,連連給他吃“閉門羹”。歐高伍不氣餒,向自己打工的建築工地包工頭借了2000元,又向工友們借了3000元,湊齊了1萬元。  (原標題:替妻子已故前夫還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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